法规库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事服务单位营业额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流[2003]29号

颁布时间:2003-01-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事服务单位营业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95号 )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事服务单位营业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95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一月十五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