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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发[1999]60号

颁布时间:1999-03-17 00:00:00.000 发文单位: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1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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