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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税流[2001]122号

颁布时间:2001-04-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各财税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44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税发[2001]44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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