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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内地税发[2001]61号

颁布时间:2001-06-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规范农业税收征管行为,提高我区农业税收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自治区地税局在各地区农业税收征管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局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流程(试行)》。现将此流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上报区局(农税局),以便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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