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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青国税函[2001]24号

颁布时间:2001-01-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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