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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4]201号

颁布时间:2004-10-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的通知》(苏地税函[2004]1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4]162号    2004年8月2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国税函[2004]8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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