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地税发[2004]233号
颁布时间:2004-12-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4]2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4]239号 2004年11月16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国税函[2004]118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