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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驻穗代表机构营业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失效]

穗地税发[2005]145号

颁布时间:2005-06-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驻穗代表机构营业税征收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穗地税函[2010]199号规定2010年10月14日此法规废止。

局属各单位:

  现将我局制定的《外国企业驻穗代表机构营业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五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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