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皖国税发[1998]96号

颁布时间:1998-06-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9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