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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五批)的通知

桂地税函[2002]398号

颁布时间:2002-11-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稽查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五批)的通知》(财税[2002]1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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