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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流[1999]21号

颁布时间:1999-05-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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