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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2]272号

颁布时间:2002-12-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2]15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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