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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事服务单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3]71号

颁布时间:2003-02-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事服务单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事服务单位营业额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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