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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和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桂财税字[1998]39号

颁布时间:1998-07-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地、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和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8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区的情况,作出如下补充规定,请-并遵照执行。

  对本市(地)、县的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由单位提出免税申请并提供资料,经审查确认,按规定逐级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审批后,方可给予免征建筑安装和服务项目营业税。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和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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