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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呼和浩特市铁路局向职工销售住房征免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湘地税函[2005]92号

颁布时间:2005-06-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呼和浩特市铁路局向职工销售住房征免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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