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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粤财法[2001]100号

颁布时间:2001-09-24 14:15:47.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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