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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粤财法[2002]58号

颁布时间:2002-08-05 15:19:15.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2]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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