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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土地租金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马地税[2004]199号

颁布时间:2004-12-13 13:58:46.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土地租金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皖地税[2004]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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