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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取得互联网广告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东地税函[2005]91号

颁布时间:2005-05-31 12:52:26.000 发文单位: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取得互联网广告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5]2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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