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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国税发[2003]35号

颁布时间:2003-02-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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