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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废止]

冀国税发[1999]76号  

颁布时间:1999-04-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48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字[1999]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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