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九铁路运费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税流[2001]33号

颁布时间:2001-02-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分)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九铁路运费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10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税函(2000)1037号(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一年二月七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