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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

陕国税函[1999]30号

颁布时间:1999-01-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国税函[1998]86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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