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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国税发[2003]51号

颁布时间:2003-03-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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