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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通知

皖国税函[1999]287号

颁布时间:1999-12-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1999]73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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