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湘国税函[2002]192号

颁布时间:2002-05-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函[2002]236号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