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版货运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地税发[2006]317号

颁布时间:2006-12-31 14:00:38.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版货运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187号)转发给你们,希知照。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