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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相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8]6号

颁布时间:2008-01-07 09:23:07.000 发文单位: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南昌、景德镇、萍乡、九江市国家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相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7]12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退税审核、统计、分析工作,并于每年4、7、10、12月退税的当月底前将各项报表上传省局。

  二○○八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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