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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抗震救灾期间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 稽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征[2008]20号

颁布时间:2008-06-04 14:33:5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抗震救灾期间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 稽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5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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