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税发[2004]126号
颁布时间:2005-01-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2003]121号)要求,经省局研究决定,我省自开票纳税人2004年度资格审验工作从12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年审的内容和程序严格按照《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地税函[2004]163号)规定执行。对年审合格的自开票纳税人,发给新的《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
请各市、州抓紧布置 ,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并于2005年1月10日前将年审结果报送省局税政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