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3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湘国税发第32号

颁布时间:2003-04-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2003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意见》已经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和省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全面完成2003年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各项任务。

  2003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意见

  2003年我省加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征管改革思路,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出发点,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现有的征管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的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2003年全省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速信息一体化建设,完善征管运行机制和岗责体系,简化内部审批环节和程序,推进征管工作的专业化管理,全面提高征管工作水平。各级国税机关和国税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动征管改革的工作意见》(国税发[2001]137号)和省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国税业务机构职责的意见》(湘国税函[2001]35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加速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步伐,2003年具体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和落实专业化管理体制下的征管岗责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三项改革"成果及已确立的征、管、查职责相分离的专业化征管新格局。各地要按照"落实就是创新"的精神,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省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国税业务机构职责的意见》的要求,重点解决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信息化和专业化要求的业务流程,对机构职责和岗位职责进一步进行科学地、合理地调整细化,进一步增强岗责体系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要制定各岗位的工作质量标准和要求,建立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信息共享和传递制度,并制定相关的考核办法,要明确考核机械及科学的确定考核系数。加强考核工作,狠抓岗责体系的落实,促进全省的征管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加速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征管工作现代化水平。运用现代管理理念找准税收征管与计算机应用的结合点。立足现有的网络、设备、软件资源,依靠金税工程主干网将我省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拓展、完善。一是做好湖南征管4.30版向4.40版的升级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湖南征管4.30版的征管数据,顺利实现升级过渡,要根据业务需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湖南征管4.40版征管软件;二是市州局要做好数据集中的应用工作,建立完整的征管数据库,加强数据管理,建立数据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市州局数据集中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征管稽查信息共享、电子申报信息分级管理和强化对下级机关征管质量的监控管理,促进全省征收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三是要设置数据专职管理员,分级负责、分兵把守;对数据要进行日常性维护和清理,保证数据采集和录入的真实准确无误,数据的变更要制度化,严禁随意更改征管数据,不断提高征管软件的应用管理水平;四是确保株洲CTAIS顺利上线和正常运转,并按总局的《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综合改革。湘潭和衡阳要在总结运用CTAIS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总局的《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巩固改革成果;五是做好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前的准备工作,完善金税工程二期建设,确保网络安全畅通,以利于税务信息系统的科学运转,把防伪税控系统全部推行到位。2003年7月1日前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要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不再使用手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2003年上半年要完成金税工程二期的拓展和完善工作,推广应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系统和纳税评估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系统、成品油加油站管理系统;六是做好出口退税管理(网络版)软件的升级及电子申报工作,加强征管与出口退税的衔接工作及数据共享;七是开发和推行个体税收定位定税管理系统软件,增加核定定额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以适应个体税收征管的需要。

  三、加快多元化申报和缴库方式的改革,要逐步完善和推行电子申报和新的缴库方式,提高办税效率,降低税收成本。要加强与银行、国库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快缴库方式改革的步伐。要根据电子申报方式的需要,完善配套适用的缴库方式。在湘潭、衡阳、常德、益阳推广应用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到其它市、州。

  四、按照简便、实用、用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征管工作质量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征管工作质量考核以县市分局日常考核和市州局监督检查为主,省局不定期的进行抽查。考核方法以考核机构内数据为主,实地抽查为辅,并将征管质量与基层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联系在一起,征管工作质量差的单位不能评先评优。通过加强考核落实征管岗责体系,切实提高全省的征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努力开拓纳税服务新局面。要贯彻落实性征管法和实施细则有关纳税服务工作的规定,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分析当前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主要障碍和难点,研究探索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新思路 、新措施和新办法。要着重解决好简化纳税人的办税手续和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成本,方便纳税人,服务于经济的问题。实现涉税审批事项的程序内部流水化作业,要研究"一站式"办税的方法,完善纳税服务体系,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建立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制度,以适应新型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

  六、建立与征管改革相适应的税务稽查体系。要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调整稽查与征、管的工作职责,理顺稽查与征、管的工作关系,要进一步巩固、完善一级稽查模式。加快稽查转型的步伐,真正实现收入型稽查向执法型稽查转变,要抓好稽查软件的应用工作,加强征管与稽查的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规范稽查和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树立稽查工作新理念。改进创新稽查方式,努力探索稽查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建立和完善稽查内部制约机制,推行"阳光稽查"工程,强化稽查过程和质量监控,建立与公安税侦部门高效良性的协作办案机制,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

  七、加强票证管理,充分发挥票证的监控作用。本着"规范管理,节约成本,减少环节,提高效率"的原则,针对票证管理的现状,将税收征管票证合一管理,明确职责,细化岗责,完善考核,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结合我省的实际研究制定全省票证机构的设备和管理职能,不断探索实践新时期票证管理与纳税申报、税源监控有效的结合办法,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和基层。积极稳妥地推行"发票违章举报有奖"和"索取发票有奖"活动。按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逐步推广税控收款机。

  八、积极探索个体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新路子。要结合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和"个体定位定税管理系统软件"的推广应用,将所有个体业户全部纳入电脑征管,实行户籍管理,进一步规范个体评税定税行为,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加强建账工作,争取我省在大户建账工作方面有新的突破。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税收管理科"的职能作用,提高个体税收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