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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请予核定门票印制价格的函

湘地税函[2004]200号

颁布时间:2004-12-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

  近几年,我省旅游、服务等三产业迅速发展,门票种类不断增加,三产业税收已成为新的增长点。为规范门票管理,需对全省门票印制规格进行统一,价格予以认定。我局本着用票人能够承受,印刷企业稍有赢利的原则,拟定了《湖南省纸质门票印制价格( 1)》和《湖南省IC卡门票印制价格(1)》,请予审定。

  附件: 1、《湖南省纸质门票印制价格(1)》

  2、《湖南省IC卡门票印制价格(1)》

  附件 1

  说明:规格 1、2采用铜版纸印制;规格3第一、二联采用普通打字纸,第三联四色采用铜版纸印制。

  附件 2

  备注: 1、需加大容量的芯片在4428容量的基础上加差价。需减少容量的芯片在4428容量的基础上减差价。

  2、不用芯片卡不收芯片费。

  3、贴磁条卡收取磁条费,0.5—1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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