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税函[2001]2号
颁布时间:2001-01-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
2001 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做好春节期间税收票款安全保卫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地方税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税收票款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票款安全管理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一切隐患,严防盗窃和火灾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凡属于安全保卫措施不当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在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春节放假前,各市、州、县(分局)要对所存的票款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基层征收分局的税务专管理员、代征员要做好票款清查结报工作,对已填开的各种税收票证和所收的税款,要全部报解,结算清楚。未填开的各种票证,要贴上封条存入征收分局专柜专箱,严加保管,严禁带票走亲访友。春节期间加班的专管员、代征员,只能限量领用票证。
三、各级地方税务部门的票证库房,必须确定专人值班看守,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严格交接班手续。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向上级机关报告,并按有关票证管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