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发[2004]270号
颁布时间:2004-12-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粤国税发[2003]152号)的精神,为规范各市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座席组建工作,确保纳税服务热线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就纳税服务热线人工座席话务员队伍组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按照有利于加强话务员管理、有利于稳定队伍、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利于树立国税形象的原则,通过完善选拔机制和管理激励制度,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熟练、服务规范的广东国税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座席话务员队伍,为广大纳税人提供全面、规范、优质、高效的多元化服务,不断提升各级国税机关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力,树立广东国税良好形象。
二、工作职责
各市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座席话务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对电话咨询的答复、记录及转办。
(二)对转办件的催办。
(三)对咨询、投诉、举报、建议等内容进行分类统计、整理、归档。
(四)依法为举报人、投诉人保密。
三、人员组成
按照公平、竞争、则优的原则,各市局可采取考试或考核方式,由现有税务干部和助征员中调配若干名具有一定素质的专职话务员,组成本单位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座席队伍。具体条件包括: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熟悉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办税基本程序,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同时掌握普通话及当地方言,发音标准,吐字清晰。各地要着眼长远,注重人才培养,逐步建立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座席话务员人才库,确保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座席话务员队伍不出现缺位和断层。
四、业务培训
为确保全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服务的统一、规范,全面提高话务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省局将对各地选拔的话务员进行集中统一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税收业务知识。主要包括: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及有关规定,办税的基本程序以及各级国税机关执法范围、内容、标准等,重点培训话务员回答各种涉税问题咨询的准确性。
(二)系统操作训练。主要包括:计算机操作技能,操作界面使用,办公自动化运用以及系统统一服务用语等,重点培训话务员按照标准化、程序化的要求开展服务工作。
(三)语言表达能力。主要包括:语言组织的条理性,回答用词的规范性,要点归纳的准确性等,重点培训话务员把握重点,言简意赅回答纳税人问题的能力。
(四)综合能力培训。主要包括:培养话务员树立“热心、诚心、细心、耐心、专心”的服务理念;培训接听电话的亲切度、对纳税人所提问题的理解准确到位、知识面的宽度广度和临场应变能力等。
五、管理规范为保证全省国税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能够为纳税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各地应按照省局制定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办法的要求,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座席话务员在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及日常行为等方面加强管理。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