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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关于中国、克罗地亚人和国两国政府避免以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1]135号

颁布时间:2001-06-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协定生效的通知》(国税函[2001]40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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