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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税局讨论云南国税工作“十一五”时期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

颁布时间:2005-01-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云南省国税局办公室

  云南省国税局于12月28日召开局务会,专题讨论《云南省国税工作“十一五”时期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征求意见稿)》。省局党组班子成员、助理巡视员、省局机关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我省国税系统制定“十一五”时期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的指导方针、总体思路和特点以及主要内容。编制工作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突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七届七次全委会提出的新精神和新要求,结合云南国税工作的实际,制定新时期云南国税发展与改革的思路。经过前期大量的调研工作,在形成初稿后,及时下发到省局各处室,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修改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会议围绕《基本思路》(征求意见稿)展开深入细致地讨论,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鸿文在综合大家的意见时,对前期编制工作以及与会人员注重调研、精心准备、畅所欲言的工作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国税“十一五”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指导“十一五”期间我省国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意义深远,备受关注。在总结“十五”成绩时,要突出亮点,在规划“十一五”工作时要紧紧围绕“又快又好发展”的主题,进一步突出重点,理清思路,细化指标,明确任务。希望各级国税部门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研究国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真知灼见,积极建言献策,共同努力把今后五年我省国税发展的蓝图规划好、实施好,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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