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4-08-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党组:
现将《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狠刹“四风”的公开承诺》下发给你们。各级局党组接到此文件后,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并参照省局党组的做法,就狠刹“四风”问题,向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做出公开承诺。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狠刹“四风”的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刹住收送钱物、跑官要官、打着领导干部旗号办私事和谋私利、赌博等“四股歪风”,省地税局党组向全省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作出以下承诺,请予监督。
一、坚决拒收钱物
省局党组成员带头坚决不收和不送钱、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凡是给省局党组成员送钱、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物的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确实拒绝不了的,要立即上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登记造册,记录在案,并请纪检监察部门找送钱物的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坚决抵制跑官要官
省局党组成员既不为自己跑官要官,也不对下属封官许愿。凡向省局党组成员跑官要官的,不但不给,还要批评教育,并通报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记录在案,以观后效,慎重使用。对搞封官许愿、买官卖官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三、不滥用职权办私事、谋私利
省局党组成员严格管好自己,不利用职权和影响办私事、谋私利,同时教育和管住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凡是凭借省局党组成员及其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影响办私事、谋私利的,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一概拒绝,并立即向领导本人或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四、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省局党组成员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八条禁令”,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带头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省局党组成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责,敢抓敢管,恪尽职守,自觉履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切实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