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检[2003]510号
颁布时间:2003-05-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并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纳税评估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检〔2003〕413号)的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在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中,要依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做好税务函告、约谈、纳税信誉等级评定以及税务检查准入制度的衔接工作,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1.纳税评估工作流程图(略)
2.评估指标(略)
3.纳税评估申请表(略)
4.纳税评估任务分配表(略)
5.纳税评估意见书(略)
6.税务函告通知书(略)
7.纳税评估反馈意见书(略)
8.纳税评估工作台帐(略)
9.纳税评估统计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