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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部门查出偷税税款应如何缴库的批复

吉国税发[1998]379号

颁布时间:1998-12-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部门查出偷税税款应如何缴库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审计部门查出偷税税款应如何缴库问题的批复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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