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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政策紧急通知的意见

东财[2004]124号

颁布时间:2004-04-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各镇区财政分局、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政策紧急通知的意见》(粤财法[2004]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政策紧急通知的意见(略)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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