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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征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吉国税发[1999]228号

颁布时间:1999-09-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60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征税问题的批复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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