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政办字[2003]72号
颁布时间:2003-08-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开展评选2002年度百家“依法诚信纳税企业”活动情况的报告》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开展评选2002年度百家“依法诚信纳税企业”活动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八月一日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淄国税发[2003]109号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评选2002年度百家“依法诚信纳税企业”活动情况的报告市政府: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的经济基础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纳税信誉是企业信誉的重要内容。为了在全社会倡导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风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落实省政府关于“建设诚信山东”的号召,从今年4月初到6月中旬,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评选百家“依法诚信纳税企业”的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清意义,打造“诚信品牌”。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开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税法宣传活动,体现了税收工作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依据这个主题,我们国、地税两个部门经过充分的酝酿和协商,推出了“评选依法诚信纳税企业、打造诚信纳税品牌”
这一重要举措,并对评选百家“依法诚信纳税企业”的时机、意义、环境及可行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和论证。我们认为,税收是国家的经济命脉,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诚信纳税是衡量企业信誉、个人道德品质以及对国家、对人民的贡献的重要标尺,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在税收工作中的集中反映,是”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在经济生活中的集中体现。开展评选百家”依法诚信纳税企业“活动,就是要在广大纳税人中树立起”诚信纳税品牌“,就是要鼓励更多的纳税人加入到”依法诚信纳税企业“的行列,就是要把”建设诚信山东“的目标化为具体的行动。
二、严格标准,坚持评选质量。
这次评选百家“诚信纳税企业”总的原则是:不分企业的规模大小和纳税额的多少,只依据企业2002年度全面真实的纳税资料,按照严格的标准,认真评定,优中选优,同时兼顾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
总局出台的《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是我们这次评选百家“依法诚信纳税企业”
的主要参考标准。同时,我们根据淄博实际,从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出发,明确了四项必要条件:一是能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税款;二是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三是无违法违章涉税行为;四是协税护税意识强。只要有一条做不到,就不具备“依法诚信纳税企业”参选的资格,从而确保了评选的质量。
三、精心组织,确保健康进行。
首先,对照标准搞好初选。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进行过细的筛选。初选过程中,既听党委、政府对企业的评价,又听相关部门对企业的反映。同时,国、地税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对推荐的企业做到了相互认可。其次,严格把关搞好审查。对初选的“依法诚信纳税企业”侯选企业,在填写《“依法诚信纳税企业”推荐表》之后,由各区、县局分别上报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地两局对各单位上报的企业名单分别进行审查,最后确定入选企业。
四、大力褒奖,追求辐射效应。
让入选的“依法诚信纳税企业”得到褒奖、得到实惠并发挥他们的辐射效应,是我们组织这次活动的初衷。为此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对2003年度评选的全市百家“依法诚信纳税企业”予以表彰,颁发“依法诚信纳税企业”奖牌,使百家“依法诚信纳税企业”增加荣誉感、自豪感和使命感,并号召全市广大纳税人开展争做“依法诚信纳税企业”活动。二是在纳税服务、出口退税、减免税、供应发票、税务稽查、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审等方面,对“依法诚信纳税企业”提供特别优惠服务,最大限度地服务“依法诚信纳税企业”,方便“依法诚信纳税企业”。三是由百家“依法诚信纳税企业”联合向全市纳税人发出“依法诚信纳税倡议”,充分发挥他们的品牌效应、辐射效应和带动效应,在全市广大纳税人中大力倡导"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风尚,努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
四是以开展评选表彰百家“依法诚信纳税企业”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干事创业,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优化税收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为我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在山东中部率先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
附件:
1、2002年度百家“依法诚信纳税企业”名单
2、向“依法诚信纳税企业”提供的优惠纳税服务措施
3、诚信纳税倡议书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