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地税发[2006]650
颁布时间:2006-11-27 09:29:34.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局、各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行业推行税控盘/传输盘装置,现将我市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订购税控盘/传输盘的安排部署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税控盘/传输盘生产供货商的确定
根据总局规定和市局领导指示,市局相关部门本着服务优先、质量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总局指定并测试合格的3家税控盘/传输盘的生产供货商进行了评估,最后选定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公司)作为我市货运业税控盘/传输盘的供货商。
二、税控盘/传输盘销售价格
天喻税控盘单价为¥690,天喻传输盘单价为¥690.由于税控盘具有传输盘的功能,纳税人可以选择订购税控盘+传输盘,或只订购税控盘。
三、税控盘/传输盘订购方式
天喻公司将于2006年12月11日-18日在我局各主管税务机关设点对自开票纳税人进行现场销售。具体安排如下:
12月11日-13日,分别在第三和第四稽查局设点销售;
12月14日-15日,分别在第一和第二稽查局设点销售,属于第七稽查局和罗湖区局所辖的自开票纳税人,到第一稽查局销售点购买;
12月18日,分别在第五和第六稽查局设点销售。
各分局应提前做好销售准备工作并及时通知纳税人。未在规定日期前往指定销售点购买税控盘、传输盘的纳税人,应自行与天喻公司联系购买事宜。
四、税控盘/传输盘售后服务
按照总局要求,供货生产商根据在我市的税控盘、传输盘销售总数量,免费提供10%的备件。纳税人所购产品若出现非人为故意因素造成的损坏,可直接向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换使用备件,但10%的备件用完后,纳税人应直接向供货生产商天喻公司要求更换。
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检测纳税人损坏的产品。
详细售后服务内容见附件――税控盘、传输盘销售服务合同。
五、税控盘/传输盘初始化
纳税人在现场购买到税控盘的同时,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将税控盘进行初始化登记录入,各分局应提前将纳税人初始化登记信息收集准确,并配置好人员和所需硬件设备。
各分局要注意加强对纳税人购买税控盘的组织和宣传、配合天喻公司做好税控盘、传输盘的销售工作,采取一定措施将订购和启用税控盘/传输盘的事项通知到所辖自开票纳税人,以保证2007年1月1日纳税人能及时启用税控盘/传输盘。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