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国税稽函[2001]2号
颁布时间:2001-09-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1]6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国家税务局要认真处理好认证、稽核与协查系统的关系,要认识到协查工作的重要性。协查是金税工程的最后一道防线,是金税二期工程能否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关键环节,因此,要务必选派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人员承担此项工作。
二、金税工程协查子系统工作重要,责任重大,各地国家税务局都要在稽查局内部设立专门的协查机构,以确保协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各地稽查部门要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以保证金税工程的顺利运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