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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苏财预[2004]9号和苏财预[2004]10号有关所得税缴库、退库问题的通知

宁财预[2004]250号

颁布时间:2004-04-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南京市财政厅

各县(区)财政局,市国税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国税局,市地税各分局,各县(区)地税局,人民银行南京市各县(区)支行,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企业所得税缴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财预[2004]9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缴库退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财预[2004]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企业所得税缴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缴退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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