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财政厅关于发布我省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皖地税函[2003]320号

颁布时间:2003-08-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财政厅

各市地方税务局、财政局:

  现将我省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名单(第三批)通知你们,并请依照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皖地税[2001]218号)中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对合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等13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附后)从事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自其享受免税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附件:安徽省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名单(第三批)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共4家)

  序号 试点担保机构名称体系 代码 市、县

  1 合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  ZXD00108 合肥市

  2 阜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ZXD00109 阜阳市

  3 宿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ZXD00110宿州市

  4 宣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ZXD00111 宣城市

  二、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其他担保机构(共9家)

  序号 试点担保机构名称体系 代码 市、县

  1 合肥市创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ZQD00208 合肥市

  2 安徽安粮担保有限公司 ZQD00209 合肥市

  3 安徽省经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ZQD00210 合肥市

  4 亳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ZQD00211 亳州市

  5 蚌埠市民生担保有限公司 ZQD00212 蚌埠市

  6 桐城市民生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ZQD00213 桐城市

  7 南陵县民众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ZQD00214 南陵县

  8 舒城县科技创业担保有限公司 ZQD00215 舒城县

  9 六安市裕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ZQD00216 六安市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