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国税发[2001]62号
颁布时间:2001-05-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税务系统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活动。
一、指导思想此次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十六字方针要求,将严于治标与着力治本相结合,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长期整治斗争与解决当前问题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队伍,强化税务管理,从严从重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全方位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努力为我省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为“十五”计划和“加快发展,富民强省”战略目标的实现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重点内容此次活动分打击、整顿、规范三个层面的内容进行:打击的重点共5项:一是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进行偷税;二是伪造、虚开、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是采取假报出口、套取出口收汇核销单、骗开专用税票等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四是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等手段逃避追缴欠税;五是殴打税务干部、冲击税务机关等暴力抗税行为以及阻挠税务机关执法的行为。
整顿的重点共10项:一是发票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商贸企业隐瞒销售、账外经营、虚开发票等问题;三是个体私营经济中的城区专业市场、集贸市场、个体超市税负偏低问题;四是税收征管中的漏征户、漏管户、漏查户问题;五是部分税源大户长期欠缴国家税款问题;六是企业借脱钩、改组、改制之机,逃避缴纳税款问题;七是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避税问题;八是擅自制定涉税违规文件,变相包税、越权减免税及违反税法实行“税费一站式征收”问题;九是协税护税不力导致执行手段软化问题;十是混淆股份制、联营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
规范的重点共4项:一是征收环节的税款征期、入库级次;二是管理环节的缓税审批、发票发售、一般纳税人认定、个体双定户纳税定额核定;三是稽查环节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以及执法程序;四是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
三、主要措施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任务,不可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
在此次整治活动中,必须坚持治标与治本并举,眼前与长远兼顾,既要下力气解决当前税收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积极探索从源头上规范税收秩序的治本之策。一要始终坚待依法治税,认真贯彻落实新的税收征管法,为规范税收秩序提供法制保障;二要逐步深化征管改革,构建以信息化、专业化为主要特征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为规范税收秩序提供机制保障;三要全面实施金税工程,运用现代化手段对纳税人进行严密的监控管理,为规范税收秩序提供科技保障;四要大力推进从严治队,进一步健全对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为规范税收秩序提供组织保障。
年内,重点要抓好以下10项工作:一是组织对偷、骗、抗税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一次集中打击活动,联合司法部门,每市选择1-2户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宣判和曝光;二是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严格退税审批,深入开展打击出口骗税专项斗争;三是全面组织开展一次发票清查活动,严肃查处发票领、用、存中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对注册资金10-150万元的商贸企业进行一次全省联动式专项稽查,重点查处其账外经营、虚开发票问题;五是对城区专业市场、集贸市场、个体超市进行一次集中整顿,规范管理,调整税负,突出整治“钉子户”和“难缠户”;六是在全省范围内对1998年以来的漏征、漏管、漏查户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检查;七是对欠税大户组织开展一次清欠行动,确保年内不发生新欠,并压缩陈欠20%;八是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务审计,确保审计面达到30%以上,遏制避税蔓延势头;九是组织开展全省税收执法综合检查,全面清理整顿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国税系统内部的税收违规行为;十是在全系统统一开展一次执法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大力整顿基层执法队伍,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四、时间步骤全省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向前推进。年内分五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阶段。6月份,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内部信息藏体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攻势,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自查自纠阶段。7-8月份,在系统内部及纳税人中间分别组织自查自纠。三是重点检查阶段。9-10月份,以市(县)为单位,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四是省局抽查阶段。11月份,在各地自查和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省局组织进行交叉抽查。五是验收整改阶段。12月份,组织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地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纠正。
五、几点要求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既是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又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国税部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征管质量、治理税收环境的大好机遇。通过这次整治活动,可以解决税收征管中一些过去我们想解决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各级国税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今年一项突出的中心工作来抓,“一把手”亲自挂帅,全面动员,紧急行动,按照省局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顺利进行,省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程伯勤。副组长:杨宪彭、洪治社、汪康、汤志水、冯瑞果。
成员由办公室、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征收管理处、计划统计处、监察室、稽查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涉外税收管理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洪治社兼主任。各级国税部门也要层层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具体的办事机构,确定精干的办事人员,统一组织和协调本地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排出工作时间表,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要将各项整治内容分解细化到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认真组织落实。
(二)增强工作合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仅靠国税部门的努力是难以奏效的。各级国税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理解支持,着力构建健全有力的协税护税体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特别是要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及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硬化征管手段,增强执法刚性,保障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执行政策。在整治过程中,要摒弃“仁慈”思想和畏难情绪,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纳税人自查出来的问题,可以从轻处理,只补税不罚款;对查出偷、逃、骗税以及其他税务违章 问题的,都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决不能以补代罚、以罚代刑。
(四)注意方式方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涉及的纳税人比较多,社会影响面比较广。在这场专项整治工作中,不少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各级国税部门必须从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将依法治税与以德治税相结合,遵循法定的工作程序,采取恰当的方式方法。既要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又要切实保护纳税人的正常经营活动,以免激化征纳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五)搞好信息反馈。要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加强上下级之间的联系和协调。整治过程中的工作动态,要以信息专报的形式及时向省局反馈。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都要形成书面总结上报省局,便于省局综合掌握情况,指导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