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函[2004]27号
颁布时间:2004-01-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六安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移民建镇有关税收问题的请示》(六地税[2003]200号)收悉。鉴于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系国家“十五”重点治淮工程,为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做好移民建镇工作,经研究,同意对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临淮新镇移民住房工程比照省地税局《关于灾区建房有关地方税收问题的通知》(皖地税函[2003]401号)规定的灾区建房政策,给予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