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国税发[1999]254号
颁布时间:1999-12-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合肥、蚌埠、芜湖、安庆、马鞍山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城市商业银行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9]22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对《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意见等,写出书面报告,于2000年6月10日前报省局所得税处。
以上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