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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新国税所字[1997]3号

颁布时间:1997-02-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6]20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城乡信用合作社资产清查,评估及产权界定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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